问题 | 债务人跑了,担保人被告了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网网友咨询:有一个人为他朋友担保,是用房子做的担保,最后他朋友悄悄把房子卖了并跑了,现在他碰上官司了,问怎么办? 河南洲冠律师事务所 陈洪东律师 回复:没有担保抵押手续的的房屋担保无效,房屋抵押担保依据法律规定必须办理抵押登记。 云南贞元律师事务 所陈良 回复: 1、如果已经办理了抵押登记,那没有办法,现在只能先做好应诉准备,然后考虑向朋友追偿。 2、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在《物权法》颁布后,根据《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故虽双方未办理物权登记,但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抵押合同自成立便是有效的。双方未办理抵押登记,只能证明双方之间的房屋抵押权未设立,也就是不能通过行使抵押权的方式来实现债权,且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相关法律知识: 房屋抵押权登记:是指债务人或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保证债务的履行,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将自己所有或享有处分权的房屋供作担保,在债务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法以该房屋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房屋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进行登记在册的过程。 房屋抵押权登记办理流程: 1、提交材料; 2、房屋交易大厅受理材料; 3、十个工作日领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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