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如何解决对方不支付孩子抚养费问题 |
释义 | 一、离婚后如何解决对方不支付孩子抚养费问题 1.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根据相关规定,可以双方协商; 2.倘若一方没有经济能力,生活不能自保,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不承担抚养费;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3.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的情况是给付的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4.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5.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二、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包括哪些内容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法律网提醒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 ![]() 三、抚养费应支付到几岁 抚养费给到十八周岁,若是子女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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