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出具时限是多久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出具时限是多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法律网提醒您,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二、对交通事故认定书如何去进行审查判断 审查判断交通事故认定书从以下几个方面: 1.对有证据认定事故责任时,审查责任认定是否恰当; 2.没有证据认定事故责任时,审查责任的认定是否恰当; 3.审查事故认定书的用语是否规范、适用法律条款是否正确、恰当; 4.审查法院判决、裁定据以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是否正确,判决、裁定的结果是否恰当。 ![]()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判定依据是什么 交警判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大小,依据以下原则: 1.事故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事故当事人的违法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应负交通事故责任,没有违法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 2.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了损害事实。损害他人健康的客观存在是构成侵权损害民事责任的前提。如果没有造成损害,或者某种行为可能会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并没有成为客观事实,就谈上交通事故责任。 3.交通事故当事人主观上的过失。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是因交通事故当事人心理上存在着过失,即当事人对发生交通事故应预见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知道违法行为可能引起交通事故却轻信能够避免。如果当事人存在着故意造成的不属于交通事故的范畴。 4.交通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所谓因果关系,是指交通事故中,客观存在着一种内在的必然联系。如果违法行为与这起交通事故的发生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的因果关系是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一个重要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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