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人清偿债务的法律原则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一、继承人清偿债务的法律原则是什么意思 继承人清偿债务的法律原则是: 1.先要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属于被继承人的那份财产作为真正的遗产,以此作为清偿的依据。 2.分清被继承人所负下债务的性质。只有在严格按照法律定义确认为是被继承人的个人债务,才必须依限定继承的原则办理清偿事务,即清偿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否则不予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二、债务继承的范围 法律网提醒您,允许继承的债务范围是: 1.被继承人依照我国税收法规的规定应当缴纳的税款。 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责欠下的债务。 3.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承担的损害赔偿的债务。 4.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 5.被继承人因无因管理而承担的补偿管理人必要费用的债务。 6.其他属于被继承人个人的债务,如合伙债务各属于被继承人应当承担的债务,被继承人承担的保证债务等。 ![]() 三、放弃继承权还要承担债务吗 放弃继承权不需承担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继承人继承权后,对于被继承人的债务,可自愿选择是否偿还。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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