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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为办理遗产继承公证应携带哪些材料
释义
    一、为办理遗产继承公证应携带哪些材料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书需要的材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
    4.亲属关系证明。一般由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也可以由以上主体所在地公安机关证明。居民可以由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证明。村民可以由村委会和乡(镇)政府证明。
    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6.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继承的,应当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
    7.被继承人父母已经死亡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8.遗嘱继承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
    二、遗产继承公证必须所有人都到场吗
    法律网提醒您,遗产继承公证不需要所有人到场。但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或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法定继承人需要全部到场。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是,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跟遗产相关的产权归属证明和公证机构让提供的其他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权,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三、遗产继承公证去哪公证
    遗产继承公证去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比如遗产为房产的,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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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6 14:2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