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受理时间究竟是指什么 |
释义 | 一、行政处罚受理时间究竟是指什么 行政处罚办理时限规定是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案情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案情特别复杂,经延期仍不能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关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是否继续延期。 根据相关规定,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案情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案情特别复杂,经延期仍不能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关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是否继续延期。 二、实施行政处罚的原则有哪些 实施行政处罚的原则有: 1.法定原则; 2.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3.比例原则,实施的行政处罚,必须与受罚人的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 4.一事不再罚原则。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 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三、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的区别 1.针对的对象不同。行政处分针对行政内部工作人员;行政处罚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 2.作出决定不同。行政处分一般由与被处分人有从属关系的行政作出;行政处罚由特定的和法定组织作出; 3.针对的违法行为不同。行政处分针对行政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及失职行为;行政处罚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 4.制裁的种类不同。行政处分的种类主要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罚的主要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或暂扣许可证或执照、行政拘留等; 5.执行的程序不同。行政处分由作出处分的行政执行。处分决定归入被处分人的人事档案,被处分人对行政处分不服,不能向起诉,只能依法定程序申诉;行政处罚由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自己执行或申请强制执行,被处罚人对行政处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引用法条: [1]《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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