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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财产损害赔偿的赔偿范围包括哪些损失
释义
    一、财产损害赔偿的赔偿范围包括哪些损失
    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
    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
    4.折价赔偿。
    5.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
    6.实物赔偿。
    二、财产损害赔偿怎么提起诉讼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财产损害赔偿法院审理的期限是多久
    如果适用的是普通程序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判决,因为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果适用的是简易程序,则会在三个月内判决。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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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22:1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