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的定义有何不同 |
释义 | 一、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的定义有何不同 1.犯罪主体不同。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国有单位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但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就是说贪污罪主体范围大于挪用公款罪; 2.行为人的主观意识不同。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关键区别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故意和目的。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的主观方面虽然都是故意,但故意的内容不同。挪用公款罪是非法占用公款,目的在于非法取得对公款的使用权。贪污罪是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目的在于非法取得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即意图永远地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3.两者侵犯的客体不同。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在客体上都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但两者的区别也是明显的。贪污罪侵犯的是公共财产所有权中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四种权能,而挪用公款罪只侵犯公款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贪污罪侵犯的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而挪用公款罪仅侵犯的是公共财产的使用权; 4.客观行为方式不同。贪污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侵吞、盗窃、骗取等方法将公共财物据为己有。挪用公款罪的行为表现为擅自决定动用本单位公款,虽然有时也采取一些欺骗手段,但一般不采用侵吞、盗窃、骗取手段。 二、贪污罪的主体是什么 法律上贪污罪的主体如下: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即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准国家工作人员。这里又包括三种类型: (1)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3.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三、贪污罪的刑期怎么确定 法律网提醒您,贪污罪的刑期确定如下: 1.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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