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遗嘱公证书能直接过户吗 |
释义 | 一、房屋遗嘱公证书能直接过户吗 能。准备好遗嘱等材料去房管局办理产权转移即可。《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二、民法典中房屋遗嘱公证可否异地公证 民法典对房屋遗嘱公证可否异地公证没有规定,而公证法规定,对房屋遗嘱申请公证的,不能在异地申请,只向房屋所在地公证机构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三、继承公证费收取标准是什么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部门可以根据本区域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收费波动范围内,确定本区域的详细收费标准,并报国家计委备案。 (二)财产继承、捐赠、遗赠证明的,按照收益20万元以下的百分之一点二;超过20万元但50万元以下的,按百分之一点二收取公证费;超过50万元但500万元以下的,按百分之零点八收取;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百分之零点五;超过1000万元的为百分之零点一。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房屋遗嘱公证书能直接过户吗的相关知识,过户需要准备好遗嘱等材料去房管局办理产权转移。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法律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我们的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1]《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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