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解除后妻子是否必须承担婚前债务 |
释义 | 一、婚姻解除后妻子是否必须承担婚前债务 婚姻解除后妻子不受必须承担婚前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离婚时双方需要共同偿还夫妻共同债务。 二、夫妻离婚债务分割书面协议怎么写 法律网提醒您,夫妻离婚债务分割书面协议应当写明如下: 1.写明双方的基本身份信息; 2.写明夫妻债务的范围、债务具体数目等; 3.债务怎么偿还,由谁偿还; 4.争议解决条款; 5.双方签字并注明日期。 ![]() 三、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 首先,债权人对基础的债权债务关系需要尽到举证责任,例如举证《借条》、《借款协议》,并且夫妻双方均作为债务人签字,或者虽然在签订《借条》、《借款协议》时仅有夫妻一方签字,但事后夫妻另一方通过其他形式追认,例如出具《还款承诺书》等。 其次,债权人仅能证明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负债的,但根据“家事代理制度”,对于日常家事范围内的债务,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一般无需举证,对于债务是否属于日常家事范围,应结合夫妻共同生活的状态(如双方的职业、身份、资产、收入、兴趣、家庭人数等)和当地一般社会生活习惯予以认定;非举债配偶方如果反驳主张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需要举证证明举债人所负债务并非用于家庭日常生活。 再次,对于超出日常家事范畴的债务,原则上不作为共同债务,债权人主张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需要举证证明,例如证明债务用于购置家庭住房等。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