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安置房产权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
释义 | 一、办理安置房产权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办理安置房产证需要的材料: 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3.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收原件)。 4.查档证明(收原件)。 5.被拆迁人身份证。 6.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7.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收原件)。 二、安置房买卖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安置房买卖纠纷的诉讼时效是3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法律网提醒您,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三、具体的拆迁安置费怎么算 具体的拆迁安置费的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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