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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辞职后能否获得经济补偿
释义
    一、辞职后能否获得经济补偿
    员工主动辞职一般没有经济补偿金;如果因为用人单位存在违法情形,比如拖欠员工工资,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的,此时员工提出离职,用人单位需要赔偿经济补偿金给员工。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经济补偿金的种类
    按发生原因划分,经济补偿金的类型支付可分为以下七种:
    1.单位解约型经济补偿金。
    2.员工解约型经济补偿金。
    3.协商解约型经济补偿金。
    4.劳动合同终止型经济补偿金。
    5.额外补偿型经济补偿金。
    6.竞业限制型经济补偿金。
    7.克扣拖欠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
    
    三、经济赔偿金与经济补偿金的区别
    1.两者的概念不同。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在满足一定条件下解散该用人单位或者解除劳动者时,对劳动者给予的经济补偿。而经济赔偿是指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的规定时,给予对方的一种赔偿,或因劳动者的过错造成公司损失时,对公司损失的补救。
    2.两者适用的法律不同。经济补偿的标准,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而经济赔偿则是双方在订立合同时的约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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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5: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