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劳动仲裁程序是如何的 |
释义 | 一、申请劳动仲裁程序是如何的 劳动仲裁的基本流程是: 1.仲裁申请,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须提交书面申请; 2.案件受理,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经审查,仲裁委员会收到劳动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组建仲裁庭,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自立案之日起七日内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组成仲裁庭; 4.调查取证仲裁委员会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补充证据; 5.仲裁调解在查明争议事实的基础上,由仲裁庭或仲裁员主持,对劳动争议案件先行调解; 6.仲裁裁决仲裁庭开庭裁决,应当在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 二、劳动仲裁程序要多久时间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 三、申请劳动仲裁的材料有哪些 申诉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提供相应的能证明仲裁请求的证据材料; 2.仲裁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 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具体明确委托权限有无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和变更申诉请求、代为进行和解权利。 3.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 申诉书应当载明申诉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邮政编码以及联系电话和被诉人(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申诉书应当着重阐明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4.申诉人和被申诉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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