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假离婚有哪些潜在的风险和隐患需要了解 |
释义 | 一、买房假离婚有哪些潜在的风险和隐患需要了解 买房假离婚潜在的风险和隐患需要了解的情况如下: 1.假离婚双方当事人依法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婚姻关系宣告解除,没有法定证据支持撤销登记或一方不愿意复婚的,婚姻关系不能恢复; 2.假离婚属于违反法律的欺诈行为,取得的按揭贷款购房资格一经发现不受法律保护; 3.一方财产没有按照正常离婚财产比例分配的,另一方无法追责。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假离婚重新分割财产可以吗 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假离婚这么一种说法,离婚后想重新分割财产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即一方当事人在分割财产时有欺诈、胁迫、隐藏、转移财产等行为的,另一方须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出重新分割的,人民法院才会予以受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离婚什么时候可以领离婚证 离婚可以领离婚证的时间是三十天左右。相关规定,申请离婚登记后需要经过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经过这个冷静期后还需要夫妻双方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离婚在,此时婚姻登记机关审理认定符合离婚条件的,双方才能拿到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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