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恢复执行需要哪些法律文件和资料 |
释义 | 一、恢复执行需要哪些法律文件和资料 1.申请恢复执行书。当事人基本信息完整、执行请求明确、具体。申请人的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电话号码正确。(对被执行人信息尽量提供)。 2.申请恢复执行人有效证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代表人)、法定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代表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恢复执行的法律文书。 5.继承或承受权利证明。 6.证明中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事由消除的材料。 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书怎么写 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信息、被申请人信息、申请事项(写明拟恢复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申请理由(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并附上财产线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恢复执行要重新立案吗 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后,中止的情形消失后,当事人申请恢复执行,因此,并不需要重新立案。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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