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轻伤鉴定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
释义 | 一、轻伤鉴定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轻伤鉴定标准: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鉴定应当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以致伤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为依据,全面分析,综合鉴定。 二、轻伤鉴定应该双方都在场吗 司法鉴定没有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在场才有效的说法,如果是法院委托,可以双方共同指定鉴定机构。如果协商不一致,由法院指定,如果对于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按照司法鉴定规则的要求,司法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应当要求委托人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要求出具委托书。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委托人有特殊要求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从本机构中选择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委托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按其意图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鉴定意见。 三、轻伤鉴定的原则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轻伤鉴定的基本原则是: 1.合法性原则。鉴定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2.独立性原则。由于科学技术自身的特殊性和鉴定结论的证据要求所决定的。 3.客观性原则。其根本要求就是鉴定结论的真实性和全面性。 4.公正性原则。其体现在程序公正、实体公正和鉴定主体公正三个方面。 引用法条: [1]《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一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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