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哪些条件是结婚必须的 |
释义 | 一、有哪些条件是结婚必须的 结婚的必备条件包括: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男女双方非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即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3.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4.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二、结婚登记的流程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结婚登记的流程是: 1.双方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等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2.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 3.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 ![]() 三、结婚登记是否被认为是一种行政批准 结婚登记不被认为是一种行政批准。从性质上讲,结婚登记属于行政确认行为,即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和要求认定某一事实或法律关系存在或不存在的一种行为,其目的在于依法确认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引用法条: [1]《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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