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非法占用耕地盖房怎样处理 |
释义 | 一、农村非法占用耕地盖房怎样处理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 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因此,如果发现未经批准占地建房的,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举报。 二、非法占用耕地罪刑事立案标准 非法占用耕地罪刑事立案标准是: 1.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2.非法占用防护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单种或者合计五亩以上的; 3.非法占用其他林地十亩以上等其他情形。 三、构成非法占用土地罪怎么判刑? 法律网提醒,构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的判刑为:行为人犯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既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要是指在各级政府中的主管人员,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部门的工作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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