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拆违法建筑是否需要依据何种程序进行 |
释义 | 一、强拆违法建筑是否需要依据何种程序进行 强拆违法建筑的程序应该是: 1.调查取证,调查现场勘察记录、调查询问笔录; 2.立案告知,向有关人员告知拆除事项; 3.审核决定,有关部门决定是否拆除; 4.强制执行,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 《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 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二、强拆违章建筑要补偿吗 法律网提醒您,拆除违章建筑,当然是不用给补偿的,不但不补偿,严格来说还可以对违法行为进行罚款。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三、强制拆除违法建筑是哪个部门? 强制拆除违法建筑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的。 1.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强拆; 2.对于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经人民法院裁定准予组织强拆; 3.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已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经过司法诉讼,已产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组织强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