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后如何追究责任 |
释义 | 一、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后如何追究责任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后如下追究责任:首先,该合同自始不产生法律效力;其次,已经交付房屋的应当返还。获得房款一方应当返还房款。最后,存在过错的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处理流程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处理流程如下: 1.协商解决: 合同双方当事人如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了纠纷,首先应按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加以解决。既不应采取消极拖延的办法,也不应采取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的办法自行行使法律处分权,因为这两种做法都无助于问题的解决。 2.仲裁解决: 仲裁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发生争执,协商不成时,根据有关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由一定的机构以中间人或第三者的身份,对双方发生的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和义务上作出裁决。用仲裁的方法解决合同纠纷是常用的一种方式。 3.诉讼解决: 当发生合同纠纷后,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纠纷。 ![]() 三、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是否需要满足哪些法定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法定条件: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购房合同目的的; 2.卖方中止履行合同,或者买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 3.买卖合同订立后,卖方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买房不知情的; 4.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预售许可证明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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