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纠纷证据包括哪些 |
释义 | 一、土地纠纷证据包括哪些 土地纠纷证据包括: 1.人民政府颁发的确定土地权属的凭证; 2.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批准征用、划拨、出让土地或者以其他方式批准使用土地的文件; 3.争议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书面协议; 4.人民政府或者司法机关处理争议的文件或者附图; 5.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在认定土地纠纷中的证据,必须对上述五种证据,按照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给予审查。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二十条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调查处理争议案件时,应当审查双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 (一)人民政府颁发的确定土地权属的凭证; (二)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批准征收、划拨、出让或者以其他方式批准使用土地的文件; (三)争议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书面协议; (四)人民政府或者司法机关处理争议的文件或者附图; (五)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二、土地纠纷提起行政诉讼的时效是多久 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一般是六个月。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三、土地纠纷起诉条件 1.原告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3.有明确的被告。 4.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5.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2]《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二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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