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变更劳动合同在劳动法第几条 |
释义 | 一、变更劳动合同在劳动法第几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采用书面形式进行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必须在劳动合同依法订立之后,在合同没有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的有效时间内进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需要各执一份变更后的劳动合同。 二、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有什么 变更劳动合同需符合下列条件: 1.当事人均出于真实意思的表示; 2.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采用书面形式; 4.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5.其他。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各执一份。 三、劳动合同变更后能仲裁吗 法律网提醒,劳动合同变更后能仲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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