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上补偿的区别 |
释义 | 一、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上补偿的区别 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上补偿的区别如下: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是对房屋进行评估与补偿,其中包括土地价值的补偿。补偿对象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与家庭人口的多少没有关系。 2.集体土地征收补偿,依据的是《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土地属于集体的对个人不补偿,只对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进行评估补偿。土地是按本村集体经济成员分配宅基地,一户一宅,面积大小按人口的多少分配。村集体有公共积累的,在征地拆迁时可以按人口享受一定的补贴或集体建房按人口分配。 二、集体土地被占用怎么写起诉状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3.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4.原告应当提供的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址也应当提供。 ![]() 三、集体土地拆迁安置人口怎么算的 集体土地拆迁安置人口的认定是:自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有本市常住户口且实际居满一年,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自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有本市常住户口、实际未居满一年,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只能居住在被拆迁房屋的。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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