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需要如何进行修改和调整 |
释义 | 一、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需要如何进行修改和调整 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若经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后该处罚决定被判定为违法,则可以由人民法院或行政复议机关责令作出该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做出变更。若具体行政行为有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适用依据错误等情形的,法院能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五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规范和保障行政处罚的实施。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接受社会监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有权申诉或者检举;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 二、行政处罚是否包括责令限期改正 行政处罚包括责令限期改正。处罚只是保证法律实施的一种手段,对违法行为给予处罚,目的在于维护社会秩序。因此在对违法行为人给予行政处罚的时候,要同时责令行为人改正违法行为,不能以罚了事,让违法行为继续下去。行政处罚包括: 1.警告、通报批评; 2.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3.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4.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5.行政拘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三、行政处罚的原则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行政处罚遵循的原则是: 1.处罚法定原则。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2.公正公开的原则。《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行政处罚法》第五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设定和实行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4.保障当事人陈述权利原则。《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五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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