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合伙解散时如何处理合伙财产的分配 |
释义 | 一、个人合伙解散时如何处理合伙财产的分配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个人合伙终止后,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合伙人财产份额,如果合伙财产少于债务的,合伙人要按出资比例承担分担亏损。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三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二、合伙企业解散的原因 法律网提醒您,合伙企业解散的原因有: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 三、解散合伙企业流程 公司解散流程: 1.成立清算组,应当在15天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 2.通知债权人; 3.注销登记;清算组结束工作之后,将股东会及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4.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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