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
释义 | 一、申请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申请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如下: 1.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2.重新就业的; 3.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4.应征服兵役的; 5.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6.移居境外的; 7.其他。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二、申领失业保险金需要哪些材料 申领失业保险金需要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 2.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3.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4.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 三、失业保险金可领取多长时间 失业保险金可领取的时间具体如下: 1.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一年不满三年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六个月; 2.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三年不满五年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3.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五年不满十年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4.失业前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引用法条: [1]《失业保险条例》第一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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