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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小公司的股东有什么权利
释义

小公司股东的权利是什么?作为公司的投资者,参与股东大会是公司权利实现的途径。尽管每一位股东都有权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无论其出资额和股权比例如何。但是,召集股东大会的权利集中在董事长手中,董事长往往是大股东的代表,这意味着发言权实际上掌握在大股东手中,以防止股东大会流于形式,公司法从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出发,赋予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在一定情况下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的权利,致使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和参与决策权失效,在适当的权利制衡下,小股东可以充分保障其按照上述规定参与公司事务讨论和决策的权利
    表决权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九十九条对股东会及其职权作了明确规定。公司最重要的事项由股东大会决定。表决权方面,《公司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是按出资比例(股份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特别规定的有限公司除外,因此,有限公司的投资者,特别是,根据《公司法》,通过灵活约定表决权比例,可以实现投资权和经营权的适当分离,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的税后利润,除股东同意不按出资比例分配外,原则上由有限责任公司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原则上按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所持股份的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可以在分红计算的基础上灵活约定,更能恰当地反映投资和经营的贡献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一般情况下,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可以自由转让,但不受禁止、限制等限制,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转让有许多限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份的方式主要有三种:一种是向公司其他股东转让;二是转让给股东以外的第三人;第三,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要求公司回购股东持有的股份,与内部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相比,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方转让股权受到一定的限制。《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在同等情况下有优先购买权。但上述规定也明确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因此,股权转让的方式可以简单理解为自由协议优先。这种灵活的规制方式特别适合于具有人与人合作性质的有限公司。由于投资者希望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通常会为股权转让设置各种条件甚至障碍。《公司法》赋予投资者约定的优先权,正是考虑到这一因素,对公司收购股东权益的限制最为严格,因为公司收购股东权益会导致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因此,《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只有三种情况,对股东大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但公司连续五年实现盈利,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增加资本时,股东会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存续,股东有权按照实缴出资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但全体股东同意不按照出资比例认缴出资的除外。之所以存在除外责任,主要是考虑到有限责任公司的人情合作特点,允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通过协议分别安排其优先购买权。但是,在股份有限公司中,《公司法》没有规定股东增资时有优先购买权,充分体现了合营企业的特点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经过清算程序,公司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和法定赔偿金后,有限责任公司清偿所欠税款和公司债务,剩余财产由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这种分配比例不同于表决权和分红权。按照出资比例或者股份比例强制执行,不能由股东自由约定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帐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帐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说明查阅目的。公司有合理理由认为股东查阅会计帐簿的目的不正当,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查阅,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如果公司拒绝提供检查,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第一百六十五条相应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内向各股东提交财务会计报告。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股东大会年度会议召开二十日前提交公司供股东查阅;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必须公布财务会计报告,但仍存在漏洞。突出的问题是如何平衡股东知情权与公司经营权之间的矛盾,一方面,如果公司有合理理由认为股东有不正当的目的,可能损害公司的合法利益,可以拒绝提供查阅,但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准确把握该条款以及如何分配相关证明责任是一个难题。另一方面,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时,能否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审核范围是否包括原始文件?如果答案是否定的,光凭股东的知识和实力还不能完全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所以知情权只是空谈;如果公司必须按股东要求提供全部原始文件,并配合股东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势必导致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在一定范围内披露,甚至导致商业秘密泄露。因此,股东如何行使知情权,知情权的具体行使方向是什么,需要通过相关法律或司法解释予以规范和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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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3 23:3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