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公司规章制度。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内不得擅离职守,并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外出办事 工作日为工作日,工作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班、夜班由办公室安排,市场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开发部、会议中心周日班由各部门安排,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工作日、夜间需要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假日值班由公司安排 第四,严格执行请假和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在一天(含一天)内请假,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3日内(含3日),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部门负责人请假由总经理批准。请假的员工应向批准的人员取消休假。擅离职守者按旷工处理 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岗者按迟到处理;旷工超过30分钟的,按旷工半天处罚。提前30分钟内下班的,按早退处理;旷工3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个月或一个月内迟到或早退三次的,扣5天基本工资;总次数3次以上5次以下扣10天底薪;总次数在5次以上10次以下的,扣减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10次以上扣当月基本工资 7。旷工半天的,扣除当日基本工资、福利工资和奖金;每月旷工一天的,扣除基本工资、福利工资和奖金五天,并给予警告;一个月内旷工2天的,扣除10天的基本工资、福利工资和奖金,记过一次;一个月内旷工3天的,扣减当月基本工资、福利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处分一次;一个月内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的,扣除当月基本工资、福利工资、奖金,第二个月起发放基本工资;每月旷工超过6天(含6天)的,予以辞退。禁止在工作时间打牌、下棋、聊天。如有违反,按旷工一天处理;一个月内旷工两次的,按旷工两天处理;一个月内旷工三次的,按旷工三天处理。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等团队活动,必须提前请假。逾期未到或者未提前离开的,依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未参加的,视为旷工,按本制度第七条处理 10。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假、生产操作假时,必须持相关证明材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病假期间,员工只领取基本工资。经总经理或主管领导批准,决定加班或节假日值班的,补贴20元/天;加班、夜班的,每人补助10元;假日值班补贴40元/天。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旷工、迟到。如有空缺,视为旷工,按本制度第七条处理;迟到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处理 12。员工出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监督检查。各部门负责人要公正,对本部门的考勤负责。对弄虚作假、包庇迟到、早退、旷工的员工,一经查实,将处以被处罚员工的双倍处罚。凡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一律取消今年先进个人评比资格,员工和公司需要严格遵守。当然,规章制度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否则无效。如果你的情况很复杂,法律咨询网.com会为你的律师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参加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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