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刑事案件办案流程几个月结案 |
释义 | 一、检察院刑事案件办案流程几个月结案 检察院刑事案件办案流程结案时间取决于具体情况。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两个月内对受理公诉案件作出判决,不超过三个月。 对于有几率会被判处死刑或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并且符合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若是身处于特殊情况请向最高人民法院报告批准延长。 二、刑事案件检察院审查流程 1.受理侦查机关移送的准备起诉的案件。 2.如果证据或其他材料不足要求补充材料或者补充侦查。 3.对审查的案件,根据不同情形作出提起公诉或不起诉的决定。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拘留后的十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间不计入审查起诉期限。 ![]() 三、刑事案件检察院能否变更强制措施 检察院能依法变更强制措施。法律网提醒您,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检察院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或因法定期限届满但不能予以释放,仍有必要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变更强制措施;对于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检察院也应对其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发现不需要继续羁押的,也应变更强制措施。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