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关门员工补偿注意哪些问题和建议 |
释义 | 一、公司关门员工补偿注意哪些问题和建议 公司关门员工补偿注意的问题和建议是如果企业倒闭,员工遣散费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进行计算支付。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劳动经济补偿金的种类 按发生原因划分,经济补偿金的类型支付可分为以下七种: 1.单位解约型经济补偿金。 2.员工解约型经济补偿金。 3.协商解约型经济补偿金。 4.劳动合同终止型经济补偿金。 5.额外补偿型经济补偿金。 6.竞业限制型经济补偿金。 7.克扣拖欠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 三、劳动经济补偿金时效是多长时间的 劳动经济补偿金时效是一年。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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