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外地的人怎么办 |
释义 | 一、民事诉讼外地的人怎么办 民事诉讼外地的人的处理方法: 一般的案件都需要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该去经常居住地起诉。 所以当事人需要找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和住所地,才可以确定管辖法院。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 法律网提醒您,我国一般民事诉讼时效是三年。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民事纠纷的诉讼费谁承担 民事诉讼所产生的诉讼费用一般应当由败诉方支付,在起诉阶段则应当由起诉方先行支付。根据我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相关规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等标准进行交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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