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如何规定当事人解除合同的权利与义务 |
释义 |
一、民法典如何规定当事人解除合同的权利与义务 民法典如下规定当事人解除合同的权利与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如何起诉解除合同 法律网提醒您,起诉解除合同流程如下: 1.向当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写明诉求和事由; 2.拿到法院受理通知书后,等待法院传票通知开庭; 3.参与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 4.等待法院判决结果; 5.如对方不依照生效判决履行义务,应及时申请法院执行。 ![]() 三、合同解除和变更的区别有哪些 1.合同变更是指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的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所达成的协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合同变更是狭义的,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不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合同变更必须针对有效的合同。协商一致是合同变更的必要条件、任何方都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2.合同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的行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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