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商标销售罪款的既遂判决如何确定 |
释义 | 一、非法商标销售罪款的既遂判决如何确定 没有非法商标销售罪,而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该罪的既遂判决确定为: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构成要件 法律网提醒您,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构成要件是: 1.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可以是任何单位和个人; 2.侵犯的客体为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国家商标管理秩序; 3.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即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销售的; 4.客观方面表现为具有经销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并且经销金额较大的行为。 ![]() 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追诉时效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追诉时效最长是10年。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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