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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总统制宪法
释义

总统制宪法

“议会制宪法”的对称。以国家政治制度为标准对宪法的分类。规定以总统为国家元首同时又是政府首脑为政权组织形式的宪法。其特点是作为国家元首的总统兼任政府首脑,使总统在国家生活中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按照三权分立原则,国家行政机关从属于总统而不向议会负责,总统与议员分别由公民选举产生,均有一定任期。总统所属政党与议会占多数席位的政党不一定同属一个政党。总统与议会相互制约互不服从,二者分别向自己的选民负责。议会不能以不信任票使总统辞职,总统也没有解散议会的权力。总统对外代表国家,对内代表政府,具有广泛的职权,可以发布行政命令指挥和监督全国一切行政机构,各行政机关在法律上均对总统负责,总统能任免国家高级官员,同外国缔结条约,与外国政府订立行政协定,统帅三军,宣布紧急状态,总统还可以向议会提出政策或立法建议。议会通过的法案须送交总统签署后公布施行,总统如不同意,有权加以否决,议会若以2/3多数再次通过,该法案即可成为法律。总统的各项权力也受到宪政体系的限制,首先有任期限制,其任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届;其次是议会的制约,重要国策不经议会通过,不得有效地推行;再次是最高法院有权进行司法监督,解释法律和条约,裁决总统或其他行政官员的政务行为是否符合宪法。从实际情况看,实施总统制宪法的国家,出现了总统的权力越来越大,而议会权力则日益缩小的趋势。世界上采用总统制宪法的典型的国家是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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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1: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