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遇宅基地权属纠纷怎么办理 |
释义 | 一、拆迁遇宅基地权属纠纷怎么办理 拆迁遇宅基地权属纠纷的处理是: 1.因农村宅基地房屋动迁补偿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2.调解,通过村委会调解解决纠纷; 3.仲裁,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根据纠纷内容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宅基地不可以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继承。但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发生继承,只有在继承农村房屋的同时对宅基地使用权同时发生继承,遵循房地一体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三、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 法律网提醒您,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转让的,但是需要符合条件的。需具备的条件有: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宅基地; 2.转让人与受让人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成员;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经济组织同意。 以上条件应同时具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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