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有纠纷的土地怎么处理好 |
释义 |
一、拆迁有纠纷的土地怎么处理好 拆迁有纠纷的土地处理的方法是: 1.协商,因土地使用权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2.调解,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解决纠纷; 3.仲裁,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辖区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根据纠纷内容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一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外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具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在十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二、拆迁纠纷的常见情形 1.最常见的纠纷是因补偿数额、补偿方式不一致导致拆迁协议无法签订的争议; 2.双方在达成拆迁协议后,又因为各种原因导致争议的,比如拆迁人给先搬迁的被拆迁人补偿费用较少,给后搬迁的被拆迁人补偿费用较多,先搬迁的被拆迁人和拆迁人之间发生争议; 3.拆迁人为被拆迁人安置或者补偿的房屋的地点、面积、房屋质量、朝向、建筑布局不符合拆迁协议的规定,即产权调换的标的物和约定的不一致,双方发生争议的; 4.被拆迁人选择产权掉换的,拆迁人不遵守拆迁协议规定的拆迁过渡期限,无法按期交付房屋,导致被拆迁人不能如期搬入调换的房屋; 5.双方达成拆迁协议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又延期办理房屋,或者不愿意搬离房屋的; 6.其它。 ![]() 三、拆迁纠纷的诉讼时效 法律网提醒您,房屋拆迁的行政诉讼时效有6个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或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当事人应在规定的行政诉讼时效范围内提出诉讼请求,超过二十年的房屋拆迁诉讼法院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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