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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迟到早退扣工资叫什么
释义
    一、迟到早退扣工资叫什么
    迟到早退扣工资叫单位依照章程的“处罚”。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二、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法律网提醒您,不同情况下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如下:
    1.工作日加班:小时加班工资标准=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21.75×8小时)×150%;
    2.休息日加班:小时加班工资标准=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21.75×8小时)×200%;
    3.法定休假日:小时加班工资标准=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21.75×8小时)×300%。
    
    三、拖欠工资的仲裁时效
    拖欠工资的仲裁时效,一般是一年,如果当事人是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而发生争议的,则申请仲裁不受该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劳动者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的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引用法条:
    [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一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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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8:3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