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份证异地办理手续指南 |
释义 | 一、身份证异地办理手续指南 外地身份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1.发现身份证丢失或者其他需要办理身份证的情况,应该尽快去居住地的公安机关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补办; 2.申请后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表; 3.缴纳相关费用,补办身份证需要缴纳相关的工本费; 4.领取领证回执; 5.户籍地公安机关接到申请人受理信息,并审核签发; 6.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间内完成制作和核验发放; 7.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 8.领回新的身份证即可。 二、异地办理身份证条件 异地办理身份证条件: 1.已经在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过身份证(非第一次申领); 2.没有相貌或指纹与本人不符、不良信用记录等不符合异地办理情形; 3.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实施异地办理服务; 4.异地所指是跨行政辖区的,同县区不能在户口所在地以外的公安机关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三、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 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是三个月。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法律网提醒您,《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二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第三条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一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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