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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身份证异地办理手续指南
释义
    一、身份证异地办理手续指南
    外地身份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1.发现身份证丢失或者其他需要办理身份证的情况,应该尽快去居住地的公安机关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补办;
    2.申请后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表;
    3.缴纳相关费用,补办身份证需要缴纳相关的工本费;
    4.领取领证回执;
    5.户籍地公安机关接到申请人受理信息,并审核签发;
    6.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间内完成制作和核验发放;
    7.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
    8.领回新的身份证即可。
    二、异地办理身份证条件
    异地办理身份证条件:
    1.已经在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过身份证(非第一次申领);
    2.没有相貌或指纹与本人不符、不良信用记录等不符合异地办理情形;
    3.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实施异地办理服务;
    4.异地所指是跨行政辖区的,同县区不能在户口所在地以外的公安机关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三、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
    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是三个月。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法律网提醒您,《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二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第三条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一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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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13:1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