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设立的基本操作和流程 |
释义 | 一、公司设立的基本操作和流程 公司设立的基本操作和流程如下: 1.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核准; 2.拟定公司章程; 3.到工商机关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4.领取营业执照; 5.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部门刻制印章; 6.到银行开立基本银行账户及其他账户。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二、公司设立经营范围有哪些 公司设立经营范围有: 1.销售食品; 2.销售化妆品及卫生用品; 3.服装鞋帽; 4.针纺织品; 5.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批发零售(不含手机); 6.家具建材装饰材料(除危险化学品); 7.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应用服务; 8.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 9.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10.商务信息咨询服务; 11.市场调查服务; 12.会议会展及相关服务; 13.翻译服务; 14.其他未列明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公司设立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设立的条件有: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在五十个以下; 2.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应当载明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等事项; 3.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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