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立公司所需材料及备齐事项 |
释义 | 一、成立公司所需材料及备齐事项 注册公司需要的材料如下: 1.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公司章程; 3.验资报告; 4.房租合同、房产证; 5.股东名单; 6.其它材料。 手续如下: 1.办理企业名称核准; 2.核准通过,收到名称核准通知书; 3.到工商局填写注册登记申请表; 4.提交身份证明、公司章程等相关材料; 5.领取营业执照。 二、成立公司的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注册公司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有注册资金; 2.有股东或合伙人; 3.有员工、组织机构、公司名称、住所; 4.有公司章程和其他规章制度; 5.有机器设备等各种办公用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公司登记】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 三、成立公司注册资金多好还是少好 成立公司注册资金多与少都是好的,只要合适即可,因为过多的时候,有限公司的优势将难以体现,公司的股东会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过少的时候难以反映公司的竞争优势和财产规模。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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