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流程 |
释义 | 一、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流程 刑事案件申请法律援助的流程有: 1.向法律援助机构提起申请、并且提供证明符合法律援助的材料; 2.法律援助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 3.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情形的,应当受理; 4.法律援助机构应当自受理法律援助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作出是否提供法律援助的决定。 《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七条 公民申请代理、刑事辩护的法律援助应当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二)经济困难的证明; (三)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填写申请表; 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或者代为转交申请的有关机构工作人员作书面记录。 二、终止法律援助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1.受援人不再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的; 2.案件依法终止审理或者被撤销的; 3.受援人自行委托其他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 4.受援人要求终止法律援助的; 5.受援人利用法律援助从事违法活动的; 6.受援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据的; 7.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终止的其他情形。 ![]() 三、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有以下几种: 1.刑事诉讼辩护、代理; 2.请求给付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 3.请求给付社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金、抚恤金、救济金、劳动报酬; 4.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农村“五保户”、患有严重疾病的人请求侵权赔偿; 5.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 6.见义勇为者请求奖励与保护;因见义勇为或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近亲属请求赔偿或经济补偿的; 7.进城务工人员追索劳动报酬或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请求赔偿的; 8.请求国家赔偿; 9.其他确需法律援助的法律事务。 引用法条: [1]《法律援助条例》第一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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