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财产在公公名下离婚时可以分吗 |
释义 |
一、财产在公公名下离婚时可以分吗 财产在公公名下离婚时不可以分,夫妻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与他人没有关系。夫妻离婚的,由夫妻之间协商处理或通过诉讼解决,父母的财产不能参与分割。如果在婚姻期间父母赠与儿女财产,那么离婚时此财产不作为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如果父母想要赠与儿女财产,可以在离婚财产分割之后将自己的部分赠与儿女。 二、离婚财产判决分配方式是什么 离婚财产判决分配方式如下: 1.夫妻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该约定必须是夫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公平合理不违反法律的规定,而且具备法定的形式)。 2.如没有约定按照以下方式分割: (1)婚前财产均归各人所有,所有婚前财产不因夫妻关系的存续而发生转变(夫妻另有约定的除外)。 (2)婚后财产由夫妻协商,协商不成,原则上夫妻各有一半。但须优先照顾子女和女方的利益。 (3)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其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情况下,如一方因为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义务较多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要求补偿,另一方也应当予以补偿。 三、协议离婚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协议离婚应该注意的问题有: 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协议离婚; 2.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书,法律网提醒您,离婚协议载明了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3.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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