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层面上的审判监督程序解析 |
释义 | 一、法律层面上的审判监督程序解析 法律层面上的审判监督程序是人民检察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实存在错误,需要改正的,根据职权提起再审的特殊诉讼程序,或是当事人提起的申诉。原审为一审程序的,审判监督程序按照一审程序进行;原审为二审程序的,审判监督程序按照二审程序进行。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二、二审程序与审判监督程序的区别为 二审程序与审判监督程序的区别为: 1.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是已经生效的裁判,二审是还未生效的裁判; 2.审判监督程序有严格的限制,二审程序由上诉和抗诉引起; 3.审判监督程序没有确定的时间,二审程序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4.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法院范围大;而按二审程序只能是第一审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 ![]() 三、审判监督程序是重审吗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重审是审判监督程度的方式之一,除了重新审理外,审判监督的程序包括申诉、再审、抗诉等。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五十五条上级人民法院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指令原审人民法院以外的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更为适宜的,也可以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审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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