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异地离婚手续该如何办理 |
释义 | 一、异地离婚手续该如何办理 异地离婚手续该如下办理: 1.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 2.如果双方不同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的基层法院诉讼离婚。 二、协议离婚需不需要冷静期 协议离婚需要冷静期。夫妻自愿协议离婚的,向法院申请离婚登记时,会有30天的离婚冷静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在办理异地离婚手续需要什么材料 在办理异地离婚手续需要以下材料: 1.民事起诉状; 2.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 3.结婚证或婚姻登记审查表等结婚证明材料; 4.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 5.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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