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定盈余公积的提取比例解读 |
释义 | 一、法定盈余公积的提取比例解读 法定盈余公积是指按照企业净利润和法定比例计提的盈余公积。 它的提取比例一般为净利润的10%。 当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达到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二、法定盈余公积的用途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法定盈余公积的用途是: 1.弥补公司亏损; 2.扩大公司生产经营; 3.转增公司资本(转增时所留存的该科目余额不得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 三、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的区别有哪些 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的区别: 1.依据不同:法定盈余公积金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任意盈余公积金是按照公司的规则制度。 2.计提的标准不同:法定盈余公积金的标准是参照国家法律法规;任意公积金是公司根据自行发展的情况进行提取的比例。 3.目标不同:法定盈余公积金是用来维护社会稳定发展或帮助企业发展;任意公积金是用来解决公司扩大再生产以及公司员工生活福利的资金。 4.要求不同:法定盈余公积金是强制的,必须要缴纳的;任意公积金不是强制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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