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正确地进行农村房屋过户手续 |
释义 | 一、如何正确地进行农村房屋过户手续 如下正确地进行农村房屋过户手续: 1.携带过户材料到乡镇国土所提出过户申请; 2.国土所对过户材料进行审查; 3.实地进行勘丈、调查并发布公告后,报国土局审核; 4.办理注册登记完毕后发证。 二、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房屋过户需要的材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房屋过户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房屋过户有关机关的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三、房屋过户费用谁负责承担 房屋过户的费用一般由卖房人承担,但是合同中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我国法律规定,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是房屋交易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既然房屋产权过户是卖房人的法定义务,相应的费用也依法应由卖房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零一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第五百九十八条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第五百九十九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零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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