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拒绝签署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拒绝签署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劳动者拒绝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如果员工不签劳动合同,而且用人单位也没有在一个月内书面通知员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二、劳动合同订立包含什么 劳动合同订立包含以下内容: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3.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4.劳动报酬; 5.其他必须要具备的内容等。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三、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1.依法严格签定劳动合同; 2.认真审查对方主体资格和资信能力,防止钓鱼合同出现; 3.预防劳动合同中出现陷阱条款; 4.坚持书面合同形式,杜绝口头君子协议,重视示范合同的运用。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一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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