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追溯期多久 |
释义 | 一、医疗事故追溯期多久 医疗事故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患者或患者家属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当事人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二、对医疗事故的认定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认定医疗事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三、医疗事故认定的过失范围 医疗过失认定标准: 1.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导致患者受到损害; 2.医务人员有违反法规或者操作失误的行为。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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