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机动车牌照损坏能否上路 |
释义 | 一、机动车牌照损坏能否上路 机动车牌照损坏不能上路。车辆上路必须车证合一。同时,机动车上路行驶,驾驶员不仅要随身携带驾驶证,而且机动车辆一定要悬挂号牌。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条办理机动车登记的申请人提交的证明、凭证齐全、有效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办理登记手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机动车登记。 第十一条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丢失或者损毁,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与机动车登记档案核实后,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补发。 二、机动车牌照可以注销吗 机动车牌照可以注销。机动车牌注销的需要满足以下其中一项: 1.机动车已达报废标准,需要报废车辆; 2.机动车要进行变更登记机动车所有人; 3.机动车灭失的; 4.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 可以进行车牌的注销。 ![]() 三、机动车牌照损坏怎么补办 机动车牌照损坏的补办流程是: 1.到车牌登记地车管所办理:填写《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提交资料:车辆行驶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损坏的车牌,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号牌损坏的或者未灭失、丢失的部分必须被收回、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需要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进行现场办理:首先取号排队,然后进行窗口办理,将损坏的车牌交回。 4.缴费:领取临时车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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