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 |
释义 | 一、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 1.追讨欠款的法律途径有仲裁、诉讼; 2.如果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如果发生纠纷通过仲裁解决的,当事人应当去仲裁解决; 3.如果未作上述约定,建议起诉解决。首先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其次提交证据材料和起诉状,到该法院立案受理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欠钱去法院起诉需要带什么资料 欠钱去法院起诉需要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明; 2.证明债务存在的证明; 3.债务人偿还欠款及利息的证据; 4.利息计算方法、起止时间、依据; 5.担保或者抵押的证明材料、债务转让的证明材料; 6.请求诉前财产保全或者财产保全的,提供可财产保全财物的存放地点、数量价值,银行存款开户行、账户; 7.能证明案件全部或者部分事实的证明材料。 ![]() 三、未注明还款日期的欠款诉讼时效 法律网提醒,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是三年,在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再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对于不定期的民间借贷,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的,要由借款人举证证明其已经明确表示不予还款,则从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之日起适用3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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